室內LED顯示屏舒適度評價要求標準的制定是為了指導室內LED顯示屏在應用過程中與實際應用環境的最佳配合。盡量規避可能產生不舒適感的因素,為室內LED顯示屏的研制、生產、以及用戶科學的使用提供指導,給出LED顯示屏在使用過程中舒適度評價的相關要求和具體的評價方法,旨在引導行業更科學的使用LED顯示屏,有利于LED顯示屏質量的提升和室內LED顯示屏的長遠健康發展。
光舒適度的評價是一個結合生理和心理較為復雜的研究方向,對于室內LED顯示屏的光舒適度評價,仍需要隨著LED顯示屏技術、光輻射測量、光生物評價技術的發展,不斷開展更深層次的研究,以實現對其更為科學合理的評價。
可行的提升舒適度方式
(1)整體屏幕應觀察不到物理拼縫LED顯示屏是由多個LED模組拼接而成,LED顯示屏中相鄰模組邊緣之間的像素間距與像素中心距差異稱為物理拼縫。在推薦的觀看距離,室內LED顯示屏的整體屏幕應觀察不到物理拼縫。
(2)具有自動調節功能
室內LED顯示屏宜具有可隨環境照明變化自動調節亮度的功能;室內LED顯示屏宜具有調節色溫的功能。當亮度自動調節設備故障時,應能夠采取手動方式進行調節。
制定標準指導
室內LED顯示屏的應用室內LED顯示屏舒適度,除了規定顯示屏自身的功能,推薦合理的使用外,還需要從標準的角度進行規范。以往的LED顯示屏通用規范等相關標準都未專門對舒適度問題進行規定。正在制定的國家標準《室內LED顯示屏舒適度評價要求》在編制過程中開展了大量的測試,結合主觀評價得到室內LED顯示屏舒適度評價的主要參數及限值,該標準的制定使得對室內LED顯示屏舒適度的評價將有據可依。該標準規定了測量程序、測試條件和測試設備等要求,有利于指導LED顯示屏舒適度的評價,為LED顯示屏干擾光的相關參數的獲得提供科學、統一、可行的方法。